各有关单位:
学校近期出台了《浙江大学会议费管理规定》(浙大发计〔2016〕15号),《浙江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6〕16号),《浙江大学外宾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外〔2016〕34号),教育基金会财务报销按以上新的规定执行,请各有关单位知悉。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