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认定为慈善组织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44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三类慈善活动主要参与主体,和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2017年3月8日,民政部认定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为慈善组织。


小01.jpg

小0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