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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王锦云助学金

发布日期:2006-10-11 浏览:1569

  为支持国家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帮助浙江大学经济条件较差的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温州大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大诚”)在浙江大学捐资设立“浙江大学王锦云助学基金”(下称“助学金”)。
 
  一、 “助学金”对象
 
  助学金主要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生活贫困的教育学、体育教育、高等教育等学科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 “助学金”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接近保障线的,不能或不足以供给该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开支,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
  2、学生本人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同学关系良好,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要求优良或中等以上。
 
  三、 “助学金”金额、受助人数及时间
 
  1、“大诚”在每年九月间为“浙大”捐资人民币十万元整,资助二十位困难学生一学年的助学金;
  2、资助给符合条件的学生的金额为每位学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
  3、获得资助的学生,经年度考核后,每年均可继续获得资助,直到毕业。受资助学生每年应提交一年学习情况总结,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如发生学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因违反学校规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平时生活挥霍、家庭生活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等情况,经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所在学院研究,“大诚”和我校可根据其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变化协商做出调整。
 
  四、“助学金”的管理
 
  1、浙江大学王锦云助学金是动本基金,在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内设专项基金,专款专用。
  2、具体条件及申请批准手续由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与有关学院根据前述精神审查、初评;
  3、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把每年的受助学生的简况送“大诚”终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