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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发布日期:2006-10-12 浏览:1654

  为鼓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来自中、西部省份的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奋发进取,成才报国的思想。香港思源基金会在浙江大学设立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奖励范围、标准及名额:
 
  1、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奖励范围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特困学生。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每年奖励20名学生,原则上每个年级5名,每人每年4000元。
  3、学生在获得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后,下一学年可再向基金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者,可以连续获得直至本科毕业。已毕业学生的资助名额,每年在新生中挑选填补。
 
  二、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奖励条件:
 
  1、来自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沿海省份特困尖子生。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业成绩没有低于60分或不及格科目,平均分要达到70分或以上。(需向基金会提供教务部的成绩证明)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需向基金公提供学生工作部出具的品德良好证明书)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申请时间及程序: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定于每年3月开始接受申请。评定、发放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所在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送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审核材料,将初评名单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于4月15日前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汇报,由委员会最后审定。
  4、学生工作部负责通过适当方式发放奖助学金。其中5月份发放2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的生活费。9月份发放2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缴纳学费。
  5、学生每次收到奖助学金后,直接给基金会写信确认收到款项数目。
 
  四、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项目管理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纳入学校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对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团队管理和建设,以达到加强同学之间的联系,加深对基金会理念的认识和理解,以及鼓励同学在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活动中得到锻炼和完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