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阿尔多瓦大学(ARTOIS University)外国语言文学系汉学专业主任金丝燕教授受法国巴黎一捐赠人委托,在浙江大学设立“学人助学金”,以帮助浙江大学医学院来自农村、经济条件较差的在读学生,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助学金”对象
“助学金”主要资助品学兼优、来自农村且家庭生活贫困的全日制在校医学院本科一年级学生。
第二条 “助学金”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不能或不足以供给该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开支,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
2、学生本人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同学关系良好,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要求优良或中等以上。
第三条 “助学金”金额、分配及时间
1、金丝燕教授将于2006年9月通过法国文化媒体协会向“浙大教育基金会”汇寄人民币20000元整,用于发放两位学生一学年的助学金;
2、“助学金”一学年共资助2名学生,每人10000元,助学金将由浙大教育基金会分两次发放,每次5000元;
3、获得资助的学生,经年度考核后,可继续获得资助。受资助学生每年应提交一年学习情况总结,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如发生学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因违反学校规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平时生活挥霍等情况,经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和所在学院认定,金丝燕教授和“浙大教育基金会”可根据其表现作出调整。
第四条 “助学金”的管理
1、浙江大学学人助学金是动本基金,在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内设专项基金,专款专用。
2、具体条件及申请批准手续由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根据前述精神审查、初评;
3、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把每年受助学生的简况送金丝燕教授存档;
4、金丝燕教授有权对“助学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与“浙大教育基金会”协商,可以对管理办法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