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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海立助学金

发布日期:2006-10-18 浏览:1266

  为了支持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自2006年起在我校设立“海立助学金”。具体评选事项如下:
 
  一、 资助对象:
  浙江大学机能学院和电气学院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业上不存在不及格科目、成绩良好。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三、标准及名额:
  1、“海立助学金”每学年资助14名学生。其中一等4,每人每年5000;二等10,每人每年3000元。
  2、学生在获得助学金后,下一学年可再申请,评选合格者,可连续获得,以后也同样接受再申请,至本科毕业止可以拥有连续获得的机会。
  获资助的学生如因休学、伤病等原因,无法继续享受助学金时,从下一年度起其空缺将由与该学生同一年级、专业的学生中评选后加以补充。
 
  海立助学金纳入学校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获得者组成团队,组织开展互助互人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