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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发布日期:2006-10-18 浏览:1349

  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资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通过宋庆龄基金会设立的一个助学项目。该项目自2003年9月在我校设立,至2007年7月止。评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受助生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3、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2、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3、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4、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二、资助金额、名额:
  “助学金”每学年资助36名学生。每人3000元。
 
  三、评定程序
  1、有关学院向学生告知助学金评定事项;
  2、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0月31日前将学生填写的《“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学工部主页下载、一式一份)报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名单,送宋庆龄基金会。
  4、宋庆龄基金会审核名单,并由基金会直接通过工行存折发放资助款。
  5、学生直接给基金会写信确认收到资助及有关情况。
 
  四、项目管理
  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纳入学校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获得者组成团队,组织开展互助助人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