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了解社会、培养基本社会生活技能,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遵循基金设立精神,为受助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特此制定“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作为“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管理规则的补充内容。
一、实习对象
接受“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的学生。
二、实习时间
1、受助学生由第二学年起参加真维斯店铺“定点”实习工作,每次不少于4个小时,每年不少于80个小时。
2、一年级学生如条件允许亦可自愿参加。
三、实习地点
受助学校所在地的指定真维斯店铺。
四、实习生组织及管理
1、学校的学生工作部(团委)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真维斯公司实习生个人资料登记表」,并交当地真维斯分公司行政部为各实习生建立人事档案。
2、受助学生须提前一个月将自己未来三个月可参加真维斯店铺实习时间提交学校的学生工作部(团委),由学生工作部(团委)确认后交真维斯分公司行政部编制实习工作排班表。
3、各受助学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排班表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如遇特别原因须请假者,须按真维斯店铺请假流程办理。
4、各受助学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真维斯店铺现行的规章制度,违者将被终止实习资格。
五、实习工资计算及发放
1、按学校所在地真维斯店铺临时工工资水平计算实习工资。
详见下表(以 8小时/天 工作时间计算):
学校所在地 店铺临时工日薪标准 学校所在地 店铺临时工日薪标准
上海 35元/天 福州 25元/天
北京 35元/天 长沙 25元/天
广州 35元/天 成都 25元/天
杭州 30元/天 武汉 25元/天
惠州 30元/天 南京 25元/天
青岛 30元/天 石家庄 25元/天
沈阳 30元/天 西安 25元/天
天津 30元/天 黑龙江 25元/天
济南 25元/天
2、由真维斯行政部每月按实习生上月实际出勤时数计算实习工资,并于每月10日前直接发放至实习生。
六、表现评核
1、 实习店铺店长对实习生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书面评核,真维斯公司行政部统一收集后将评核表上交基金办公室备案,作为该名受助学生下一年继续申请助学金的审核条件之一。
2、 评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如评核全年为优秀者,可优先获得下一年连续申请助学金的资格,及毕业后有志加入真维斯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录用。
4、 核连续3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下一年连续申请助学金的资格。
七、其它事项
1、本实施方案由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中国青基会负责解释。
2、本实施方案由“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执行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