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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西摩国际交流奖学金

发布日期:2006-10-23 浏览:1541

为扩大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杰出人才,鼓励对创新设计有浓厚兴趣并且学有所长的莘莘学子报效祖国,促进我国产品创新事业的发展,为实现“中国智造”贡献社会,宁波西摩电器有限公司于2006年起在浙江大学设立“浙江大学西摩国际交流奖学金”。该奖学金通过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出国学习交流,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并在工业设计和嵌入式控制等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奖励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工业设计系和电气工程学院系统科学与工程学系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

奖学金用途、名额分配
  1、出国学习与交流相关费用;
  2、每年资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工业设计系和电气工程学院系统科学与工程学系各2—4名学生出国交流;
  3、每年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

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高科技事业;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4、具有杰出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突出成绩者;
  5、外语符合要求;
  6、获得每年一届的“西摩国际产品创新设计大赛”前三名将优先推荐;
  7、已获得过学校交流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重复申请。

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
  1、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九月初开始报名,九月底截止,十月份进行评审;
  2、学生本人根据“获奖条件”向有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大学西摩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3、由相关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初评,确定6-10名候选人名单后报校对外交流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
  4、校对外交流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后,将候选人名单及时反馈给宁波西摩电器有限公司,由宁波西摩电器有限公司确定最终人选4-8名;
  5、浙江大学和西摩电器有限公司共同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6、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和落实学生的对外交流项目;
  7、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在浙江大学。该奖学金打入学校外设奖学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8、凡已获得西摩公司国际交流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违反本奖学金章程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和已发奖金,并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