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为支持浙江大学办学,加强校企友好合作,推动科技交流与人才培养,促进学校学风建设,经双方的友好协商特设立“浙江大学塔里木油田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 20万元,每年发放奖学金5万元。
一、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
浙江大学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设三种奖项:就业奖、优秀生奖和优秀特困生奖。
就业奖奖励的是在校学习优秀、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毕业后自愿到甲方就业并工作满四年以上的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就业奖奖励到甲方工作的毕业生 1~6人,毕业时一次性奖励4000元。
优秀生奖奖励的是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优秀生奖每年评选名额是 10人,每人奖励1200元/年。
优秀特困生奖奖励的是全日制优秀本科贫困生,优秀特困生奖每年评选名额是 8人,每人奖励1000元/年。
二、奖励条件
(一)“就业奖”奖励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表现良好,操行测评成绩良好;
3、“学石油、爱石油、献身石油”,自愿承诺毕业后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作满四年),毕业时须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订就业协议;
4、在校学习优秀、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本科毕业生通过英语四级和计算机等级二级,综合排名列专业或班级中上水平;研究生毕业时要通过相关学位课统考,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在同等条件下,申请浙江大学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石油主干专业(石油工程、勘探、储运、石油化工专业等)、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二)“优秀生奖”奖励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表现良好,操行测评成绩排列专业或班级前三分之一;
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在校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三)“优秀特困生奖”奖励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表现良好,操行测评成绩排列专业或班级前三分之一;
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在校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科贫困生。
三、浙江大学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申请及评选程序
1、“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实行申请审批制, 每年4月份 集中进行一次。
2、根据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或经院(系)推荐,并填写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推荐评审表》 (一式两份),“就业奖”获得者还需填写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承诺书》 (一式两份)。
3、经各院(系)初步审核和推荐, 每年5月15日前 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及推荐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4、根据申请及推荐人选的综合情况,经学校“学生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会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人事处(组织部)组织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5、每年6月20日前, 学院将获奖人选及评审材料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人事处(组织部)备案。
6、每年在毕业典礼大会上,向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及奖牌等。
四、其它
1、通过设立浙江大学塔里木油田奖学金,增强同学们“学石油、爱石油”的自觉性,积极献身石油事业。协助设奖企业做好“就业奖”获奖者毕业后到企业就业;在毕业生离校时,学校负责将报到证、户籍关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邮寄给设奖单位人事部门。
2、对于“就业奖”获得者如不履行就业协议或严重违纪行为、毕业时未与设奖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及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资格者,将视其情节,由院校负责收回奖学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对于“就业奖”获得者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作不满4年的,将视其情节,由单位负责收回奖学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