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献身科学事业的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院和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联合与合作,推动中国科学院与高校的共同发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特在全国20所高校设立中国科学院奖学金。
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在学业、科学研究上成绩优异、水平突出;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的在读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每年每校的设奖名额为:本科生3,每人奖金5,000元;研究生2人,每人奖金10,000元,每年奖金总额为35,000元。
设奖高校应有具体管理奖学金的部门,并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