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浙江大学办学,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鼓励在校学生发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香港机场管理局在浙江大学设立“香港机场领袖奖学金”。具体事宜约定如下:
一、接受奖学金对象
每年度接受本奖学金的人员为浙江大学在校注册的大学本科生(毕业班学生除外),共计4名。
二、评选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前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20%以内;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拥有出色的领导才能及沟通技巧,常识丰富,具有社会责任感,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奖学金实施
1、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共计20,000元;
2、获奖学生可优先获邀参加香港机场管理局的“暑期实习计划”及“香港机场领袖行政见习员培训计划”;
3、获奖学生可于二、三年级继续获颁本奖学金,但每年的学习成绩必须保持优异。毕业班学生则不再获评本奖学金。
4、因某些原因不能再获评本奖学金,空出的名额可由二、三年级其他同学申请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