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段永平校友捐资1400万美元设立了“浙江大学心平贷学金”。为帮助同学们实现海外交流及留学深造的梦想, 2010年4月又推出“心平留学贷学金”,引起在校同学的广泛关注,第一期共有33名同学获得了总额为426.2万元人民币的贷学金。
“心平留学贷学金”第二期项目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赴境外名校自费留学且已获得对方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浙江大学2011届本科毕业生;
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2、学习勤奋努力,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3、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三、申请金额
1、海外留学项目根据学生申请及所在学校的学费情况,提供第一年的学费或学费不足部分;
2、海外交流以不超过参加该交流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项目费、国际旅费、基本生活费等)为最高额。
四、申请时间
2010年12月2日至2011月1月7日(材料上交截止日)。
五、申请流程
申请海外留学项目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心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申请海外交流项目的同学需填写《浙江大学心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见附件一、二),各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分别递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本科生院。具体录取名单由心平留学贷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浙江大学心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或《浙江大学心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见附件一和二)一式四份。(注意:可以使用打印稿,但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手写;手写请用黑色、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2、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四份。(注意:第一代身份证只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在校成绩单一份,须有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并且要有相关学院(或系)公章或相关院(或系)本科生办公室公章(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4、申请留学项目的学生需提供所申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及所需学费的官方证明;申请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需提供该项目的名称,负责部门以及录取名单公布的校网网址打印稿。
七、联系方式
1、海外留学项目: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玉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B楼108室)
潘老师(电话:87951536)
2、海外交流项目:本科生院(紫金港东一D114)
龚老师(电话:88206415)
3、教育基金会: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B楼302
党老师、鲁老师(电话:88208600)
4、外事处:紫金港图书信息C楼1205-5
胡老师(电话:88981380)
附件二:浙江大学心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对外交流).doc
附件三:心平留学贷学金实施细则.doc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浙江大学外事处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