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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2018年永平留学贷学金(总第十二期)申请的通知

作者: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发布日期:2018-03-14 浏览:16281

     20069月,段永平校友捐资1400万美元设立了浙江大学心平贷学金。其后,为帮助更多同学赴海外交流及留学深造,2010年又推出了心平留学贷学金项目。20159月项目分别更名为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永平留学贷学金2018年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赴国(境)外名校自费留学且已获得对方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浙江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

2、参加学校、学院(系)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生需由学生与导师共同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仅对外交流项目面向研究生);

2、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学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但由于浙江大学特殊的学生大类培养机制,导致成绩优秀的学生比较集中于某些特定专业,故对部分专业的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三、申请金额

1、赴国(境)外留学项目根据学生申请及所在学校的学费情况,提供第一年的学费或学费不足部分;

2、赴国(境)外交流以不超过参加该交流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项目费、国际旅费、基本生活费等)为最高额。

四、申请时间:即日起至58日。

五、申请流程:

    境外留学项目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赴国(境)外交流项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同学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和《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见附件一、二、三),各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留学项目递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外交流项目递交至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具体录取名单由永平留学贷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后通知公布。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或《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一式四份。(注意:可以使用打印稿,但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手写;手写请用黑色、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2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注意:第一代身份证只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在校成绩单一份,须有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并且要有学院、系的行政章或者党章或者本科生(研究生)办公室的章(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4、申请留学项目的学生需提供所申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及所需学费的官方证明一份;申请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需提供该项目的名称、负责部门以及录取名单公布的校网网址打印稿一份。

5、最新QSUSnews有关所申请学校和专业的排名情况一份。

七、联系方式:

留学项目: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B 208  

                           刘老师(电话:87951536

对外交流项目:本科生院: 紫金港校区东1B-120

                           龚老师(电话:88206634

                           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3

                           徐敏娜(电话:88981401

  外事处:紫金港校区校友活动中心307

                           杨老师(电话:88981856

 教育基金会:紫金港校区校友活动中心209

                          电话:88208600

                                              

附件一: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表1(留学项目).doc

附件二: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表2(本科生对外交流).doc

附件三: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表3(研究生对外交流).doc

附件四: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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